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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肯定啊。”程保宽跟丁夕梅一个战线,他挠了挠额头,也不禁有些犯愁了,沉默许久,不由感叹道:“要是我争气些,当年能考上猪肉厂当个正式工,咱家秋秋不说嫁个干部子弟,嫁个工人是绰绰有余。”
几年前猪肉厂来乡下招专门宰杀大猪的工人,程保宽差点儿就被选上了,可惜最后还是遗憾落选。
那可是香饽饽,当年被选上的大汉去年就带着全家老小搬进城里去了,听说天天都有肉吃,那家的大女儿也嫁了个猪肉厂的工人,一家子吃香的喝辣的,是全村人羡慕的对象。
“说这些干什么?”丁夕梅拍了拍他的手,柔声安慰:“我们家现在过得也
椿?日?
挺好的。”
程保宽也只是感叹一下,见气氛有些沉闷,便玩笑道:“要是不看家庭背景,我倒很喜欢赵同志,那小伙子性子好,一看就是个疼老婆的,要是能给我们当女婿,我做梦都能笑醒。”
“你倒是想得挺美,人家可是省城来的。”丁夕梅也跟着笑了笑,没当真,脑海中倒想起一抹高大的身影,顺着他的话往下说,“那我还说我喜欢周同志呢,人高长得俊,为人善良正直,还救了咱闺女。”
越说,丁夕梅那是越满意。
只可惜,现实的差距摆在这儿,也只能想想了,秋秋能嫁个老实本分,聪明上进,疼老婆的男人,她便满足了。
“这事我还得找秋秋谈谈,归根结底还是得她自己喜欢愿意。”
“这种事你们母女决定就好,明天秋秋要去找大队长报到,让我早点叫她,快点儿睡,不然起不来可就完了。”
“行,睡吧。”
第13章 反击 勾得周应淮挪不开眼……
第二天晨光微漏,程方秋就被叫了起来,快速洗漱,又匆匆吃过早饭后,就赶去了大队上报到,由于太早,一路上都没见到几个人。
村中的办事点是一层平房,隔开了好几个房间给村干部当办公室用,墙上用红色油漆工工整整地写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浓浓的时代气息扑面而来,引得程方秋不由多打量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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