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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窦炤见她一直不吱声,微微皱眉:“怎么,高兴得说不出话?”

观沅掐了掐手指,镇定道:“不是的二爷,我还不想出去。”

悬着的心似乎松了一下,这矛盾的感觉让窦炤很不舒服,他不动声色:“这就怪了,府中能被提前开恩放出去的哪一个不是欢天喜地,感恩戴德,你倒不想走,为何?”

观沅绞尽脑汁:“我已经习惯了府中生活,主子们待我又好,出去的话,我怕,怕……”

怕什么呢?

在府里做了十年,银子加起来尽够她们出去生活,而且有了自由身,还能择个好人家嫁了。别说她是从窦氏这样世家大族出去的丫头,就是次一点大户人家里出去的丫头,哪一个不是被普通读书人抢着要?

可以想见,她的银子若还在,出去就能过上梦想的悠闲生活,实在没什么可怕的。

嗫喏半天,终于换了个理由:“是我对府里有感情,在长直院十年,一草一木都经过我的手,这里就像我的家,实在舍不得。”

说到这个,观沅还真有点伤感,当初进来的时候才六岁,她最灵动的十年都是在这里度过,若说没有感情是不可能的。

“还有,”观沅突然想到最重要的一点,“二爷于我有救命之恩,若不是二爷,当初我已经死在马棚那儿。这样的恩情无以为报,只想再多侍奉二爷几年,那时再出去,就算圆满了。”

这段话倒不是敷衍,窦炤于她,确实是救命恩人啊。

话到这里,她不由得便想起十年前。

那个冬天,为了让哥哥活下去不得不将自己卖进府里当小丫头。当时的她又黑又瘦,被打发在厨房当烧火丫头。

虽年纪小,但她做事尽心尽力,任何厨娘吩咐的事都认认真真做好,也尽量让嘴巴变得乖甜,一直哄着厨房的婶子们。

即便如此,在一次给三小姐蒸的鱼羹火候不到有腥味这件事中,她还是被推出来頂锅,从此被发配去最脏最累的地方,给下人们洗衣服倒痰盂等。

那种活儿哪是个小女孩能干的?天又冷,手一直泡在水里,没几天便生冻疮溃烂,碰水就疼。洗不动衣服又要挨打、饿饭,没几个月便瘦得柴一样,更干不动活儿。

有一次在倒马桶的时候脑袋发晕,不小心溅了一些在路过的大丫头彩月身上,彩月是大少爷院里的,从来尖刻跋扈,惹了她还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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