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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大哥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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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阮在青的原因,慕白芷依旧住在乡下,但慕明达和叶倩却不能一直在那里待着了。

还在新年,有许多亲朋好友过来走动,也不能老让他们吃闭门羹。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慕明达便起身进城,叶倩也跟着,慕阮阮可以陪着老人家们,但她想要去拿点东西就也跟着慕明达的车一路回来。

那边请了专人做饭搞卫生等,一时倒也没有关系,慕阮阮拿完东西就过去陪他们。

刚到家,慕阮阮便收到信件,上面没有写寄信地址和寄信人。

现在很少有人写信,自从来到这里,慕阮阮很喜欢读信,便不管是谁寄给她的,都很开心,蹦蹦跳跳去房间看。

信很薄,拆开来,果然只有薄薄一页纸。

“谁啊,搞得这么神秘。”

信也很短,只有几句话。

内容如下:

阮阮,

你还好吗?

我还好,那株傲然的红梅,如今已经开花了。

此致

敬礼!

没有署名,什么都没有,字迹纸张也不是她熟悉的。

她翻来覆去看,照着阳光,用火稍稍烤惹,各种都试过了,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么两句话。

红梅?

哪有红梅?

“莫名其妙。”

可这个字迹,她又隐隐觉得熟悉。

这,不是她自己的字体吗?娟秀,婉约。

写封信的人,到底是谁,看起来像是一个十分熟悉她的人,可如今这个年代,谁会这么熟悉她的字体,又会做出这种事情呢。

红梅花开了?

故弄玄虚!

她将信纸丢到一边,躺在床上,脑子里却忍不住猜想到底会是谁。

齐辉?

他好像也爱写诗。

猛然起身,搬来凳子,伸手拿下那书架顶端的记事本,翻开,对比字迹。

完全不一样,齐辉的字迹雄浑潇洒,透露着磅礴大气,而这封信,看起来像是女孩子写的。

难道是廖小红?

可她的字,她见过,并不是这样的。

算了算了,不想了。

齐鹃约她见面,她将这封信夹到那笔记本里,又将笔记本放回原处。

换了衣服化了个淡妆,便出门。

刚出门,便接到孙丽丽的电话,她看了下时间,离齐鹃的约会还有一段,便打算先去见见孙丽丽。

孙丽丽的事情已经安排好了,只是如今在新年,厂里还没有开工。

俩人约在慕家不远处见面,孙丽丽穿着大红色短款呢大衣,黑色的裤子,蹬着双高跟皮鞋,腕间一只白色的小包。

她做了新发型,浅咖色的大波浪,很配她那张脸。

俩人进了一家小卖部,一人拿了一瓶水,孙丽丽抢着付了账,俩人又坐在小卖部外面的桌子旁。

慕阮阮将水放在桌上,孙丽丽则拧开瓶盖喝了一口。

待她盖上盖子,慕阮阮便将脚边的袋子递过去给她:“不嫌弃吧。”

孙丽丽接过,低头查看袋子,见到一个粉色的包包,拿出来,右手摸着皮质,嘴角挂着笑。

“我用了一次,不嫌弃的话,送你了。”

这就是那天和李荷碰面时买的那只粉色的包,慕阮阮不想要了,既然决定把事情交给孙丽丽去做,犯不着自己还背着个导火索。

干脆就连着这个包,也送给了孙丽丽。

“不嫌弃不嫌弃,就是太贵重了,我......”

“怎么样,吃的住的都还适应吗?”慕阮阮知道她很喜欢,打断她,转移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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