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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魏征《十渐不克终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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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陶唐、成汤之时,非无灾患,而称其圣德者,以其有始有终,无为无欲,遇灾则极其忧勤,时安则不骄不逸故也。贞观之初,频年霜旱,畿内户口,并就关外,携负老幼,来往数年,曾无一户逃亡,一人怨苦。此诚由识陛下矜育之怀,所以至死无携贰。顷年已来,疲于徭役。关中之人,劳弊尤甚。杂匠之徒,下日悉留和雇[7];正兵之辈,上番[8]多别驱使。和市[9]之物,不绝于乡闾;递送之夫,相继于道路。既有所弊,易为惊扰。脱因水旱,谷麦不收,恐百姓之心,不能如前日之宁帖。此其渐不克终十也。

臣闻祸福无门,唯人所召。人无衅焉,妖不妄作。伏惟陛下统天御宇,十有三年。道洽寰中,威加海外。年谷丰稔,礼教聿兴。比屋逾于可封,菽粟同于水火。暨乎今岁,天灾流行。炎气致旱,乃远被于郡国;凶丑作孽,忽近起于毂下[10]。夫天何言哉?垂象示诫。斯诚陛下惊惧之辰,忧勤之日也。若见诫而惧,择善而从,同周文之小心,追殷汤之罪己,前王所以致理者勤而行之,今时所以败德者思而改之,与物更新,易人视听,则宝祚无疆,普天幸甚。何祸败之有乎?然则社稷安危,国家理乱,在于一人而已。当今太平之基,既崇极天之峻;九仞之积,犹亏一篑之功。千载休期,时难再得。明主可为而不为,微臣所以郁结而长叹者也。臣诚愚鄙,不达事机,略举所见十条,辄以上闻圣听。伏愿陛下采臣狂瞽之言,参以刍荛之议,冀千虑一得,兖职有补,则死日生年,甘从斧钺。

注释:

[1]受图定鼎:指即帝位。[2]贻厥孙谋:遗留给子孙。语出《诗·大雅·文王有声》。[3]“汉文”句:汉文帝时,有人献千里马,帝还马,并给他路费。[4]“晋武”句:晋武帝时,太医司马程据献雉头裘,帝以奇技异服典礼所禁,焚之于殿前。[5]十旬之逸:夏代太康盘游无度,曾畋猎十旬不返。[6]三驱之礼:《易·比·九五》:“王用三驱。”孔疏:“三驱之礼,先儒皆云三度驱禽而射之也,三度则已。”[7]和雇:官府出钱雇用劳力。[8]上番:轮替值勤。[9]和市:官府向百姓议价购买货物。[10]“凶丑”二句:指贞观十三年(639)突厥突利可汗之弟结社率犯行宫之事。

赏析:

本篇是作者于贞观十三年(659)上唐太宗的奏疏。

一代英主唐太宗李世民经过贞观初的励精图治、去奢从俭,经济、政治、文化得到迅速发展,国家繁荣昌盛,他的帝王事业接近巅峰,而骄侈之心也逐渐滋长。在这关键时刻,魏徵这位经历过隋末农民大起义风暴,亲眼看到以节俭着称的隋文帝苦心经营的帝业和富庶的隋朝,如何在骄侈淫佚的炀帝统治下迅速覆灭的“良臣”,写了这篇着名的奏疏,对太宗在“成治”以后滋长起来的“奢纵”趋向表现出特殊的敏感和深切的忧虑。《贞观政要》卷十载:“贞观十三年,魏徵恐太宗不能克终俭约,近岁颇好奢纵,上疏谏。疏奏,太宗谓徵曰:‘人臣事主,顺旨甚易,忤情尤难。公作朕耳目股肱,常论思献纳。朕今闻过能改,庶几克终善事。若违此言,更何颜与公相见?复欲何方以理天下?自得公疏,反复研寻,深觉词强理直。遂列为屏障,朝夕瞻仰;又录付史司,冀千载之下,识君臣之义。’乃赐徵黄金十斤,厩马二匹。”从唐太宗的恳切态度与行动中,可以看出这篇奏疏对他的强烈震动。作为一篇批评帝王的文章,能产生如此强烈的政治效果,主要在于批评的切直和表述的准确、得体。

开头两小段,是全文的纲领和引子。先提出帝王长治久安之道,在于崇俭贵贤,然后指出“受命之初,皆遵之以成治;稍安之后,多反之而败俗”的普遍现象及其原因。“居万乘之尊”六句,紧扣帝王唯我独尊的特殊身份地位立论,将封建统治者不能慎终如始的原因分析得非常透辟,这也正是唐太宗这种既属英主,又有常人嗜欲的皇帝不免滋长骄侈心的根本原因。这一小段可以说是从历史经验中总结出了帝王慎终如始的困难与极端重要性。第二小段在充分肯定了太宗即位前后的辉煌业绩以后,便转笔揭出题旨,指出其近年来“敦朴之理,渐不克终”的现象。

三至十二段,是文章的主体部分,用鲜明的对比,将“贞观之初”与“顷年已来”太宗的政治举措及生活俭奢情况加以论列,揭示了十个不能善始善终的方面:一、搜求珍奇,清静寡欲之心渐不克终;二、轻用民力,爱民卑俭之心渐不克终;三、纵欲拒谏,损己利物之心渐不克终;四、疏贤昵佞,慎习与善之心渐不克终;五、好尚奢靡,敦重淳朴之心渐不克终;六、疑弃贤人,求贤若渴之心渐不克终;七、盘游畋猎,清静无欲之心渐不克终;八、对下骄慢,敬礼臣下之心渐不克终;九、骄傲自满,谦虚谨慎之心渐不克终;十、劳弊百姓,忧勤矜育之心渐不克终。这“十不克终”,概而言之,无非是“骄侈劳民,远贤拒谏”八个字。这正是像李世民这样的英主在事业上获得卓越成就后,因帝王的特殊身份而极易滋长的毛病,也是对唐王朝长治久安的极大威胁。作者条分缕析,不惮其烦地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加以申述,正是要给滋长了这种危险的毛病而不自觉的唐太宗以反复切直的警诫,使其闻而警醒惕惧。可以说,这十条完全切中唐太宗政治上向反面演变的要害。作者在列举“十不克终”时,并不停留在表面现象上,而是把这些表现和国家治乱的普遍规律,以及它们产生的原因、造成的严重后果联系起来论述,强调“民为邦本”的道理,和“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志不可满”这一“前王所以致福”的经验,指出上述现象如何导致了“守道者日疏,干求者日进”和百姓“疲于徭役”“劳弊尤甚”等严重后果。这样的分析,才能使对方“见诫而惧”,闻过而改,达到批评的目的。

最后一段,希望太宗采纳他的谏言。

作者的批评,既直率尖锐,又极有分寸,切合对象实际。文中对太宗的许多批评,不但直言不讳,毫不假借,而且往往直揭其言与心、言与行的矛盾,深入其内心隐秘。如批评其“虽忧人之言不绝于口,而乐身之事实切于心”,“听言则远超于上圣,论事则未逾于中主”,“恃功业之大,意蔑前王”,甚至把太宗为自己轻用民力而辩护的歪理(“百姓无事则骄逸,劳役则易使”)也和盘托出,直截了当地加以指斥,锋芒尖锐,鞭辟入里,足使太宗感到脸红。但这些批评本身又正说明太宗的骄侈与轻用民力,不同于炀帝的骄侈与滥用民力,这是在一种知与行、理智与欲望的矛盾下产生的骄侈行为,带有某种不自觉的特点,而不是昏主暴君不顾一切后果的一意孤行。又如“渐不克终四”对李世民对待君子与小人态度的批评,一开始只指出他“轻亵小人,礼重君子”。这一轻一重,似乎并不错。但从内心深处说,这时的太宗并不喜欢君子,也不厌恶小人。因此对前者是“狎而近之”,对后者却是“敬而远之”。这就必然导出“不见其非”“莫知其是”的结果。通过严密的推理与层层深入的分析,将这一轻一重提到“非致理(治)之道”“兴邦之义”的高度,批评不可谓不切直尖锐,但“轻亵小人,礼重君子”这种现象本身又说明太宗在理智上完全明白孰轻孰重,表面行动上也能做到。这就与昏暴之主本性跟小人一致者有明显区别,因此这种批评又是完全切合实际的。可见,真正有效的批评,乃是实事求是的批评。人们往往只注意魏徵“直谏”的一面,而忽略了其谏诤之所以成功的原因。当然,这跟太宗本身的诸多主观条件也是分不开的。

这篇奏疏,虽大量运用骈偶句法,但又时参散句。偶句本身也脱去六朝骈文专门在辞藻、典故、声律上下功夫的旧习,用平易朴素、明白晓畅的语言说理,真正做到辞达而理洽,具有一种朴质明畅的美感。诚如近人高步瀛所评:“词旨剀切,气势雄骏,与六朝骈文俪黄妃白者迥然殊途。陆宣公献纳之文即出于此,后来欧、苏奏议皆用其体,应用之文以此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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