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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章 杀人决定行动计划的恶徒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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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些恶徒会用人死来发送暗号,进行下一步行动。有些时候死的人是恶徒的同党,有时候死的人是好人。

简单描述一下就是,恶徒约定张善人先死了的话,就在村东头防火,李善人先死了的话,就在村西头放火。

如果得到消息,张善人死了。那么恶徒们也不用再商议了,直接按照预定计划放火就可以了。

以前你没玩过RpG游戏,你就可能不理解这种触发关系。张善人死了跟有人放火有什么关系?现在您应该很好理解这个原理了——程序员设计出这个关联关系,这种触发关系就是成立的。

这种平时隐藏身份的人,在古代抓住是要杀头的。民主时期之后,这一类人就不再抓了。

最近很有名的“赊刀人”,跟这类事情很像。就是我跟你约定一个事情,我把好处给你了,然后我要求你在某个条件达到的时候,给我完成一个任务。

一般情况下,给你好处的人往往让你做的是一系列任务。有些提前给了你好处,有的则需要分阶段完成任务才有好处。

这些任务千奇百怪,例如在商场找茬投诉服务员这一类。当初专家还特地把《鲁提辖拳打镇关西》编写进了课本。

镇关西要是知道鲁提辖要杀他,那还剁肉馅干嘛?留着体力,拿着刀搏斗不好吗?问题就在于,镇关西不知道鲁提辖为啥杀他。鲁提辖还是官身,动起手来也难免缩手缩脚。

林冲上梁山,强盗头子知道他不够死罪,因为高衙内有错在先,林冲判发配都属于重判了,或者是依律范围内的重判。押解林冲的衙役虐待他,林冲跑了也不够死罪,因为再不跑就得死了。强盗头子让林冲杀死无辜平民,算是交了“投名状”,这才够得上上山做强盗首领的标准。作者这么说,您就明白了吧?

对比一下鲁提辖的情况,他打死镇关西的行为,那可真是够得上死罪了。所以鲁提辖就不需要再交投名状了。

作者跟您说,汉奸鬼子要我们家吃人,跟林冲情况也很类似。因为林冲上梁山就不可能是小兵,好理解吧?咱家是郑成功后人,当汉奸的话,以后肯定是出头露脸的。要么公开身份是明星,要么是富商。我家跟鬼子汉奸仇恨那么大,他们不让我吃人,能放心我入伙吗?

三个女的伺候着我,淫乱一会,活吃个妇女,录像给鬼子,我就是汉奸的一员了。这事儿,我死活不能干,对吧?

青山刚昌,鸟山明,武内直子,荒木飞吕彦,车田正美,高桥留美子这些人都抄袭过我的作品,他们背后的势力就是摆明了要活吃了我的,至少一定会杀死我。

作者本人被威胁的程度,甚至包括“缸中之脑”这样死也死不成的折磨。您觉得我为啥没投降呢?

真实原因其实就是“吃人了,你就不是人了。”你就彻底没了底线,无论吃人的时候借口是什么。

作者经历过一次最好的死去的机会,但是因为不甘心所以没有死。

你看到美国警察用膝盖卡脖子,杀死美国非洲裔男子佛洛依德的事情了吧?我当时经历的是一模一样的事情。也是被人用卡住脖子,几乎不能呼吸。

本书作者的肺活量体检都没检查出来,那个仪器被我一口气吹了一百八十度。普通的大气球,我一口气能吹到爆炸——不是特别巨大的那种,是八零后玩具中的大号气球。

所以我活下来了,因为肺活量比较大,另外就是我没说什么话。说什么“妈妈,我不能呼吸了”,除了消耗氧气,没有任何好处。

结果就是,另外一个人死了,当时我不知道,我是事后知道的。但是当时我认为,我一定会被杀死的,或者我不怀疑对方要杀死我。

事后知道这类似于一种占卜,或者算命,或者保密制度。简单解释就是黑社会老大也不知道在村东头放火,还是在村西头放火。怎么放火,还要看死的是我,还是另一个人。

另外一个“我”,死的也很冤枉啊,不是吗?毕竟这不是“角斗士”,我们甚至没见到对方。只不过一个死了我,另外一个人就会被放过而已。

活下来的这个人,就是“人证”。杀人者,保留“物证”。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现在的问题在于,日本作家就算想承认抄袭,中国汉奸已经功成名就,肯定不敢承认把我的作品给了日本人。

并且汉奸的行为也不能仅仅理解为剽窃,而是一定是打算杀死我的。你把女人推进小树林,把女人裤子都脱了,难道是要帮人家抓虱子么?

汉奸和鬼子都是凶手继承制,说我的作品是他们的,说我们家东西是他们的,肯定是要杀我的。他们还会继续害我的后代,幸好,我现在也没有后代。如果我有孩子的话,也许坚持不到今天,因为跟汉奸拼命也是必死的。

《一休》的主角,你以为真的很聪明吗?其实所谓让他解决问题,是为了让他给愁人出谋划策罢了。

一休遇到的难题,其实都是“剧本”,而且是因为他不知道这些是侮辱他母亲的花样,才会作为普通问题解决。

一休跟《龙子太郎》一样,一辈子都在吃母亲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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